為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依法落實人民防空警報試鳴制度,進一步增強廣大人民群眾的國防觀念和防空意識,楚雄市人民政府決定于2019年9月18日上午9時18分在城區(qū)組織開展防空警報試鳴活動。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開展防空警報試鳴活動的目的意義
依法組織防空警報試鳴活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賦予各級人民政府的職責,是加強國防教育的必要手段,目的是增強全民國防觀念和防空意識,讓人民群眾熟悉了解防空警報音響信號,有效防范和減輕空襲、自然災害帶來的損失,檢驗防空警報系統(tǒng)的靈敏度和可靠性。
二、防空警報音響信號規(guī)定及鳴放周期
???(一)預先警報:鳴36秒,停24秒,反復3遍為1個周期。
???(二)緊急警報:鳴6秒,停6秒,反復15遍為1個周期。
???(三)解除警報:長鳴3分鐘,鳴放1個周期。
3種信號鳴放完成共需9分鐘。
?三、注意事項
???(一)此次全市防空警報試鳴活動,是依法組織試鳴演練,沒有任何空情、災情發(fā)生。
???(二)鳴放警報期間各級公安、交警、城管等執(zhí)法部門必須加大巡邏檢查力度,保證鳴放警報期間秩序正常,社會穩(wěn)定。各機關、企事業(yè)單位、學校要認真做好本單位治安保衛(wèi)工作,嚴防突發(fā)事件發(fā)生。
???(三)任何人不得借防空警報鳴放之機造謠滋事或擾亂社會公共秩序,違者將依法從重從嚴查處,構成犯罪的,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特此通告
???????????????????????????????????????????????楚雄市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