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敦促涉黑涉惡腐敗及充當“保護傘”的黨員和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
主動交代問題的公告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出臺了《關于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通知》,全面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為嚴厲打擊涉黑涉惡腐敗及“保護傘”問題,給涉黑涉惡腐敗及充當“保護傘”的黨員和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爭取寬大處理的機會,根據(jù)《中國共產(chǎn)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jiān)察法》等有關規(guī)定,特公告如下:
一、涉黑涉惡腐敗及充當“保護傘”的黨員和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前,向紀檢監(jiān)察機關、司法機關或者所在單位、基層組織等有關單位、組織自動投案,主動交代問題,可以依紀依法從輕或減輕處罰。
二、涉黑涉惡腐敗及充當“保護傘”的黨員和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有檢舉揭發(fā)他人違紀違法問題的,提供重要線索并積極協(xié)助紀檢監(jiān)察機關、司法機關查處其他違紀違法人員的,或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現(xiàn)的,可視情節(jié)輕重,依紀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情節(jié)較輕的,可免予紀律處分或刑事處罰。
三、涉黑涉惡腐敗及充當“保護傘”的黨員和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要認清形勢,珍惜機會,盡快投案自首,交代問題,爭取從寬處理。在公告期限內(nèi),拒不主動投案自首交代問題的,甚至逃避、對抗組織審查調(diào)查的,一律從重從嚴處理,絕不姑息。對包庇違紀違法人員的單位和個人,將依紀依法追究其紀律和法律責任。
四、鼓勵和保護廣大人民群眾積極舉報、提供線索,動員、規(guī)勸涉黑涉惡腐敗及充當“保護傘”的黨員和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自動投案,主動交代問題。經(jīng)查證屬實的,市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領導小組辦公室將依法對舉報人給予獎勵,并對個人信息嚴格保密。對威脅、報復舉報人的,依紀依法追究紀律和法律責任。
五、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的黨員和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參照適用本公告。
六、本公告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舉報電話:市掃黑辦:0878-6169692,市紀委市監(jiān)委:0878-3126624,市委組織部:0878-3132720,市人民法院:0878-3386764,市人民檢察院:0878-3013829,市公安局:0878-3202047 ,市司法局:0878-3039002。
楚雄市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9年1月
附件2
《公告》粘貼版樣式說明
《關于敦促涉黑涉惡腐敗及充當“保護傘”的黨員和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主動交代問題的公告》 粘貼版樣式要求如下:
1.為確保《公告》粘貼使用較長時間,建議采用防水防曬寫真紙印制。
2.《公告》整體為白底。
3.《公告》標題為黑體、一號、加粗、黑色字體。
5.《公告》正文內(nèi)容及落款日期為仿宋GB2312、三號、黑色字體。
6.《公告》印制紙張規(guī)格為寬50cm、長70cm,字體會自動放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