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jiān)督索引號53230100721601000
中共楚雄市委政法委2019年度部門決算
目錄
第一部分 中共楚雄市委政法委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三公”經(jīng)費、行政參公單位機關運行經(jīng)費情況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jīng)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項及相關口徑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jīng)費支出情況
二、國有資產(chǎn)占用情況
三、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四、部門績效自評情況
(一)項目支出績效自評/項目支出績效自評報告(表)
(二)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報告
(三)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表
五、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六、相關口徑說明
第五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中共楚雄市委政法委概況
一、主要職能
(一)主要職能
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黨中央決策部署及省、州、市委工作要求,對全市政法工作提出全局性安排,推進平安楚雄、法治楚雄建設,加強過硬隊伍建設,深化智能化建設,維護社會穩(wěn)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yè)。
(二)2019年度重點工作任務介紹
全面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自覺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始終把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作為奮斗目標,堅持把提升群眾安全感滿意度作為重點,不斷深化平安楚雄、法治楚雄和過硬隊伍建設,切實履行好維護社會大局穩(wěn)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yè)的職責使命,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推動全市改革發(fā)展營造安全穩(wěn)定的社會環(huán)境、公正規(guī)范的法治環(huán)境。
二、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納入中共楚雄市委政法委部門2019年度部門決算編報的單位共1個。其中:行政單位1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0個,其他事業(yè)單位0個。分別是:
1.中國共產(chǎn)黨楚雄市委政法委員會
(二)部門人員和車輛的編制及實有情況
中共楚雄市委政法委員會2019年末實有人員編制人。其中:行政編制21人(含行政工勤編制18人),事業(yè)編制0人(含參公管理事業(yè)編制0人);在職在編實有行政人員18人(含行政工勤人員2人),事業(yè)人員0人(含參公管理事業(yè)人員0人)。其他人員0人。
離退休人員7人。其中:離休0人,退休7人。
實有車輛編制1輛,在編實有車輛1輛。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表
(詳見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中共楚雄市委政法委2019年度收入合計677.9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677.9萬元,占總收入的100%;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總收入的0%;事業(yè)收入0萬元(含教育收費0萬元),占總收入的0%;經(jīng)營收入0萬元,占總收入的0%;附屬單位繳款收入0萬元,占總收入的0%;其他收入0萬元,占總收入的0%。與上年對比減少5%,主要原因是在職人員減少3,其中全年調(diào)入3人,調(diào)出5人,退休2人,相應的工資及社保資金減少。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中共楚雄市委政法委2019年度支出合計674.28萬元。其中:基本支出408.90萬元,占總支出的61%;項目支出265.38萬元,占總支出的39%;上繳上級支出、經(jīng)營支出、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共0萬元,占總支出的0%。與上年對比減少5%,主要原因是在職人員減少,相應的工資及社保資金減少。年末結轉結余3.62萬元。
(一)基本支出情況
2019年度用于保障市委政法委機關、下屬事業(yè)單位等機構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408.90萬元。與上年對比減少13%,主要原因在職人員減少,相應的工資及社保資金減少。基本支出主要為基本工資、津補貼、社保等人員經(jīng)費支出366.01萬元,占基本支出的89%,其中:基本工資90.15萬元、津貼補貼141.77萬元、績效44.4萬元、機關事業(yè)單位 基本養(yǎng)老保險29.97萬元、職業(yè)年金14.75萬元、職工基本醫(yī)療保險16.12萬元、公務員醫(yī)療補助8.37萬元、其他社會保險2.37萬元,住房公積金18.1萬元。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jīng)費28.18萬元,占基本支出的7%。對個人和家庭補助14.71萬元,占基本支出的4%。
(二)項目支出情況
2019年度用于保障市委政法委機關為完成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深化平安楚雄、法治楚雄建設,不斷提升群眾安全感滿意度,化解矛盾糾紛、掃黑除惡、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營造安全穩(wěn)定的社會環(huán)境全年。用于專項業(yè)務工作的經(jīng)費支出265.38萬元。與上年對比增長8%,主要原因是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等專項工作增加。其中:日常商品服務支出251.67萬元,對個人和家庭補助8.92萬元,資本性支出4.79萬元。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中共楚雄市委政法委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674.28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與上年對比減少6%,主要原因是在職人員減少3人,退休2人,相應的工資及社保資金減少。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674.28萬元,其中行政運行408.90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61%,主要用于保障機構運轉。一般行政管理事務265.38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39%,主要用于保障為完成特定的專項工作;
2、208科目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20859.19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9%。主要用于離退休人員退休費、機關養(yǎng)老保險、職業(yè)年金;
3、210科目醫(yī)療衛(wèi)生與計劃生育支出24.49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4%。主要用于在職職工及離退休人員醫(yī)療保險;
4、221科目住房保障支出18.10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3%。主要用于繳納住房公積金;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jīng)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jīng)費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中共楚雄市委政法委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jīng)費支出預算為7萬元,支出決算為7.44萬元,完成預算的106%。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預算的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決算為4.56萬元,完成預算的114%;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2.88萬元,完成預算的96%。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jīng)費支出決算數(shù)大于預算數(shù)的主要原因是公務車輛老舊,進行大修。
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jīng)費支出決算數(shù)比2018年增加1.99萬元,增長36%。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0萬元,增長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決算增加1.61萬元,增長30%;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增加0.38萬元,增長15%。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jīng)費支出決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務車輛老舊,進行大修,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等專項工作接待增加。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jīng)費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jīng)費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萬元,占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4.56萬元,占61%;公務接待費支出2.88萬元,占39%。具體情況如下:
1. 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萬元,共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
2.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4.56萬元。其中:
公務用車購置支出0萬元,購置車輛0輛。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支出4.56萬元,開支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1輛。主要用于政法工作所需車輛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
3.公務接待費支出2.88萬元。其中:
國內(nèi)接待費支出2.88萬元(其中:外事接待費支出0萬元),共安排國內(nèi)公務接待3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2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政法工作發(fā)生的接待支出。
國(境)外接待費支出0萬元,共安排國(境)外公務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項及相關口徑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jīng)費支出情況
中共楚雄市委政法委2019年機關運行經(jīng)費支出28.18萬元,與上年對比減少31%,主要是人員減少相應運行經(jīng)費減少。其中辦公費4.35萬元,郵電費0.5萬元,物業(yè)管理費0.11萬元,差旅費0.94萬元,接待費0.1萬元,工會費3.54萬元,公務用車維護費0.33萬元,其他交通費18.3萬元。部門機關運行經(jīng)費主要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轉。
二、國有資產(chǎn)占用情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共楚雄市委政法委資產(chǎn)總額55.37萬元,其中,流動資產(chǎn)14.94萬元,固定資產(chǎn)40.42萬元,對外投資及有價證券0萬元,在建工程0萬元,無形資產(chǎn)0萬元,其他資產(chǎn)0萬元(具體內(nèi)容詳見附表)。與上年相比,本年資產(chǎn)總額減少179.07萬元,其中固定資產(chǎn)減少182.79萬元,減少原因主要為計提折舊。處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賬面原值0萬元;處置車輛0輛,賬面原值0萬元;報廢報損資產(chǎn)0項,賬面原值0萬元,實現(xiàn)資產(chǎn)處置收入0萬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賬面原值0萬元,實現(xiàn)資產(chǎn)使用收入0萬元。
國有資產(chǎn)占有使用情況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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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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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行次 |
資產(chǎn)總額 |
流動資產(chǎn) |
固定資產(chǎn) |
對外投資/有價證券 |
在建工程 |
無形資產(chǎn) |
其他資產(chǎ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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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計 |
房屋構筑物 |
車輛 |
單價200萬以上大型設備 |
其他固定資產(chǎ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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欄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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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1 |
55.37 |
14.94 |
55.37 |
0 |
0 |
0 |
40.42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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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報說明:1.資產(chǎn)總額=流動資產(chǎn)+固定資產(chǎn)+對外投資+有價證券+在建工程+無形資產(chǎn)+其他資產(chǎn) 2.固定資產(chǎn)=房屋構筑物+車輛+單價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其他固定資產(chǎ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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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19年度,部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2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2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yè)合同金額2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
四、部門績效自評情況
部門績效自評情況詳見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無。
六、相關口徑說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員經(jīng)費包括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務支出、資本性支出等人員經(jīng)費以外的支出。
(二)機關運行經(jīng)費指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jīng)費支出。
(三)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guī)定,“三公”經(jīng)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指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指單位按規(guī)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省部級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zhí)法執(zhí)勤用車;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四)“三公”經(jīng)費決算數(shù):指各部門(含下屬單位)當年通過本級財政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結轉結余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支出數(shù)(包括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詞解釋
1、群眾安全感滿意度:是人民群眾對社會治安狀況的直接感受和綜合反映,是一種直觀考量群眾對社會治安的承受性、認同性的綜合性指標。
2、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是在黨委、政府統(tǒng)一領導下,在充分發(fā)揮政法部門作用的同時,組織和依靠各部門、各單位和人民群眾的力量,綜合運用政法的、經(jīng)濟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種手段,通過加強打擊、防范、教育、管理、建設、改造等 方面的工作,實現(xiàn)從根本上預防和治理違法犯罪,化解不安定因素,維護社會治安持續(xù)穩(wěn)定的一項系統(tǒng)工程。
3、執(zhí)法監(jiān)督:監(jiān)督政法部門的執(zhí)法活動,確保嚴格、公正、文明執(zhí)法。完善監(jiān)督機制,明確對政法部門執(zhí)法活動進行監(jiān)督的內(nèi)容、程序和方法,推進執(zhí)法監(jiān)督工作制度化、規(guī)范化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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